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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不知如何下笔 鲍志恒:张辉张高平冤案报道始末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采编网 | 发布者:新闻中国采编网 | 发布时间:201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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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不知如何下笔 鲍志恒:张辉张高平冤案报道始末

新闻中国采编网 中国新闻采编网 谋定研究中国智库网  国研智库 国情讲坛 商协社团 谋定论道 经信研究 哲商对话  万赢信采编:一向怕写人物稿,既怕了解不深采写片面,更怕情绪代替了冷静,不自觉陷入感情的泥沼。像是两年来在二张案采访中遇到的好些人,至今不知如何下笔。

2011年秋天,为了解河南省高院的案件评查制度,往郑州采访朱明勇。彼时,他已因樊奇杭案名震天下,但对我这个初出茅庐的“政法口”记者,他没提自己的“英雄史”,反而喋喋不休地说着一个“冤案”。

他说张高平入狱8年了,还哭着喊着要把刑期坐满,而且一直拒绝减刑;说为了给儿子和弟弟申冤,张高发背着一块腊肉四处找律师屡屡被骗;说新疆一位素不相识的退休检察官屡次嘱托他帮忙申诉,“千万别放弃”;说这起杭州的案子还牵涉在河南鹤壁的另一桩血案,一个叫袁连芳的囚犯“多次调派外地协助警方工作”,在陷害了三个无辜的人之后,获得了法院的减刑。

老朱说,已经有同行拿走了案件材料,但半年了还没动静。我也很犹豫,这显然是件费力有风险的差事。一句话:机会成本很高,发了报道还可能惹出是非。

后来的一切证实了这个判断,2011年11月底,《跨省作证的神秘囚犯》和《一桩没有物证和人证的奸杀案》见报,一位杭州政法系统的厅级官员,以“泄露国家秘密”为由,当着南方周末一位同行的面,直接威胁我:你写的都是真实的,幸好你没写“特情”、“耳目”这样的字眼,否则今天你坐不到我面前;如果还想继续报道,今天你也走不出杭州……

回想起来,那时候“才出道”,好不容易有一个好故事的线索,怎么能轻言放弃呢?

所以,那次见面后,我领受了老朱布置的“作业”:案子有多少疑点?与鹤壁的事情有何关联?袁连芳是谁?谁能调派他?

按图索骥,先去了安徽歙县找张高平的一审律师王亦文,从他那里复印了可以复印的全部案卷。当晚,我们在临街的餐馆吃饭,他举起一杯酒,说:这是我当律师遇到的最大挫折。

一直以来,他都称自己是小县城的“打工律师”,“和朱明勇这样的‘京城大状’相比,一辈子也不会遇到几件这样的大案子”。

阅卷、会见当事人、四处调查取证,他以为自己十拿九稳。那时,他才独立办案第二年,年轻气盛,事业才刚刚起步,就看到了人生成功的契机。然而,残酷的现实给了他兜头一盆凉水。

二审宣判后,他给张高平说了最后一句话:你在里面保重,有一天,你哥哥(张高发)跑不动了,你还要出来继续跑(申诉)。

晚上,在家庭旅馆里抽完了半包香烟,王亦文陪着张高发一家人叩开了房门,叫人“措手不及”——出于职业习惯,我不希望过早接触家属以干扰自己对案情的判断,这也是为什么从老朱那儿“领命”以来并未直接与张高发联系的原因。

一屋子男人吐云吐雾,絮絮叨叨到午夜。为了弄清警方认定的作案时间、路线与叔侄俩口供的差别,找出指认现场、审讯笔录的漏洞和证人袁连芳的信息,我头疼欲裂,一宿无眠。打开窗户,屋外大雨滂沱。

第二天,到张家,了解家庭的聚散离合,要了一张张辉、张高平入狱前的照片。晚上,又飞到了河南郑州。同事摄影记者王辰在那里等我。

在安徽采访期间,刻意没去遇难女孩王某的家,并一再叮嘱张家人不要散布记者来过的消息。原因很简单:如果这是一起冤案,没有任何理由让众多人费尽心血的申诉因为一次采访节外生枝;如果这是一起真案,更没有理由去撕开受害者家人的伤口。

也没有独自去河南。通常都不习惯带摄影记者调查一起没有眉目的申诉案件。但这一次,我主动请求王辰的支援。理由也很简单:如果袁连芳真是背景很深的“线人”,我需要一个伙伴见证采访的过程,为将来稿件的真实性背书。

所以,他的工作被我界定为:陪吃、陪喝、陪睡、陪聊。关键是“陪聊”,陪我和马廷新聊。

2002年5月,河南鹤壁发生灭门血案,一位村民连同一双幼年子女在家中被害。在公安部派员参与侦查的情况下,同村的马廷新被所谓的权威测谎专家和足迹鉴定专家认定为凶手。案件历经多次判决、抗诉、发回重审,终于在2008年尘埃落定,马廷新无罪获释。

回家后的马廷新,性情大变,木讷寡言,守着妻儿过着平静的生活。直到2010年的某一天,县检察院监所科的人上门,请他辨认从新疆寄来的数张照片,他顿时情绪失控:袁连芳,烧成灰我都认得!

马廷新说由于被捕之后坚持不认罪,很快被安排到了看守所一个特殊的号房里:例行检查不检这个号;号里的“大哥”袁连芳,连抽的烟都是狱警整条整条地给。

马廷新回忆,号子里的“二哥”一开始就给他立规矩,“以后不管是提审、会见,你回来必须如实地给‘大哥’汇报。错一句话不让你吃饭。”

终于,在“大哥”的胁迫下,“小弟”马廷新俯首认罪了。认罪书也是按照袁“大哥”的稿子一字不差地抄下来,而且连夜背会的。

“我想咬死他”,我清楚记得,这句话,马廷新反复说过多次。两年后,我也特别清楚的记得,出狱后的张高平也说:他们打我、搞我,我都能容忍,我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叫罪犯写好材料逼我抄。

基于“刻骨”的仇恨,马廷新说,2010年县检察院监所科的人上门请他“协助调查袁连芳”时,他顿时感到“报仇”的机会来了,把自己知道的一切毫无保留地告诉给了来人。

来人告诉他,新疆也发现了同样的事,袁连芳可能还害过别人,于是发来了协查函,函件中还附着七八张大头照。

马廷新说,如果不是遇到一位执着的律师,不嫌弃比差旅费还少的律师费,来回奔波于京、豫之间,揭穿了袁连芳的伪证,他不会理解“帮别人也是帮自己”。

那位律师就叫朱明勇。

与马廷新的长谈,坚定了我对两个“袁连芳”就是同一人的判断。

此前,已经查到符合“浙江省杭州籍”、“男性”、“有犯罪记录”的“袁连芳”仅有一人。其照片,与马廷新从数张“大头照”里当场辨认出的“袁连芳”一致。

马廷新并不知道,那些“大头照”中还有一张是新疆石河子检察院监所科检察官张飚的。

耿直敦厚的张飚,在监狱订阅的《民主与法制》上看到了马廷新案的报道,为了查找袁连芳的线索,他先后给杭州和鹤壁的检察院去函,调阅了大量材料。

10月的边疆已近严冬,采访也陷入困境。首先,退休前,张飚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将二张案连同杭州寄来的袁连芳材料全部交给单位封存;其次,因案情复杂敏感,河南方面也将袁连芳的调查材料封存,并表示至少要省一级检察机关出面才肯移交。

我曾尝试寻找河南方面参与调查的人员,又十分担心暴露自己的身份和意图,导致采访中途夭折,不得不在乌鲁木齐焦躁不安地等待了一周。

一周后的深夜,律师张凯身着单衣赶到。他刚从南方某个法庭上抽身,回北京后连衣服也没来得及换,就在朱明勇的催促声中飞到了新疆。后来听说,因为“冤案”缠身,朱明勇邀请了张凯、李金星介入二张案的申诉,并告知二人此案“不仅没有律师费,还要想办法筹点钱”。

依计划,张凯带着我直奔石河子监狱。因监狱管理制度,我们在市区的监狱管理局和郊外的监狱之间来回折腾了好几趟,终于见到了张高平。

狱警当着我们的面劝说他认罪改造、争取减刑,“出狱之后一样可以申诉”,他摇头就走;我提议拍一张照片带给家人,他坚拒,因为“身穿囚服,没脸见人”。

我曾计算过,按照一般监狱服刑人员减刑的规则,如果他一开始就接受改造,或许,在此次无罪释放之前就已回家。

我问他出狱之后的打算,他反复重复一句话:下半辈子不平反不回家,要么死在监狱,要么死在北京或者浙江省高院的门口。

“那一双女儿怎么办?”他摇头晃脑,“我顾不上他们。”

在监狱的采访持续了两个小时,狱警很客气地向张律师和他的“助理”介绍了“刺头”张高平的表现,说他写下的申诉可以装满“一麻袋”。

3天后我们在南疆的库尔勒监狱会见张辉,他的表现“乖巧”得多,主动替我们和在场的狱警端茶倒水。尽管自己沉冤待雪,还不忘请求两位“律师”帮帮另一位喊冤的囚犯。在他写给朱明勇的求助信中,同样说着那位囚伴的“冤屈”。

借助律师身份的掩护,我们还顺利翻到了张飚退休时封存的袁连芳案卷。

在被严禁拍照、复印的状态下,慌忙抄下了一份减刑裁定书的文号和内文。裁定书最后那句——“多次调派‘外地’协助公安机关‘工作’,完成任务成绩显著,准予减刑10个月”,连同标点,至今一字不差地刻在我的脑海中。

小心翼翼的前期采访就此结束。抉择的时刻到了:是马上去找袁连芳,还是据现有材料写出“耳目袁连芳”?是写叔侄的申诉故事还是二张案案情本身?

副主编李鑫和部门主任黄杨给出了最后的意见。为争取时间,2011年11月21日,《跨省作证的神秘囚犯》和《一桩没有物证和人证的奸杀案》顺利签版。

权衡再三,文章刻意避免了“耳目”、“特情” 的表述,通篇以一个在押罪犯跨省调动作伪证的经历为主线,提出其身上的各种“谜”,并以朱明勇的设问——谁能调派袁连芳到“外地”?“多次”是几次?“外地”就是指杭州之外的鹤壁吗?他是不是还协助公安机关做过其他“工作”?结束全文。

我理解编辑和领导的煎熬, 删去了那个加进去的问题:中国的看守所里,还有多少个袁连芳?

整个2012年,都和朱明勇、张飚、张高发保持着联系。记不清多少个出差的夜晚,忽然就接到了张家人的电话。等待是最安静的动词,因为持续的伤感和煎熬藏在这种安静里。

每次出差遇到散落各地的同学,袁连芳和二张案都是最好的“下酒菜”。只是,万万没有料到,“真凶”竟然在我的稿子见报的第二天,就被浙江警方“发现”了。

2013年冤案平反前夕,来自法院的再审判决书透露,杭州市公安局、浙江省公安厅、公安部先后多次比对出二张案受害女孩王某指甲中残留的男性DNA,这与2005年已被枪决的罪犯勾海峰的DNA高度吻合。最初那次比对的时间正是《一桩没有物证和人证的奸杀案》见报的次日。

来自安徽、新疆的消息还显示,2012年的春节前后,浙江省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分别启动了对二张案的复查。调查取证的路线几与2011年我所走过的路线重合。

记得那年,和南方周末记者刘长、潇湘晨报记者刘洁、南方人物周刊记者赵佳月,在杭州的街头巷尾寻找了袁连芳十多天,还是无功而返。后来听说,袁已在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调查。

后来刘长不顾威胁,发出了《狱侦耳目》的报道,直接点出了袁连芳的“官方身份”,我向他恭贺:兄弟,胆子够大。

回过头看自己当年的报道,居然也有这样的表述:“早报记者获得的多份材料显示,杭州警方在此案侦查中,存在严重违反程序、非法取证的嫌疑。”

换作今天,我不知道是否还敢写得如此直白?

记得春节前的一天深夜,“打工律师”突然在QQ上向我招手,说得到消息,二张案即将立案再审。他兴奋地连呼:法治进步万岁!

记得我把消息告诉了张飚,电话中就传出了哽咽声。

一位多年不见的同学,看到张高平接受电视采访时捂住胸口的镜头,发给我短信:过去的寒流不冷,手捂的伤口不疼。(作者系东方早报记者)

至今不知如何下笔 鲍志恒:张辉张高平冤案报道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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