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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跨省(市)通办为群众办实事 长三角沪苏浙皖新生儿入户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采编网 | 发布者:新闻中国采编网 | 发布时间: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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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跨省(市)通办为群众办实事  长三角沪苏浙皖新生儿入户

新华社上海11月24日电(记者朱翃)新闻中国采编网 中国新闻采编网 谋定研究中国智库网 国研智库 国情讲坛 商协社团 谋定论道 经信研究 哲商对话 万赢信采编:长三角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机关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又推出一项便民服务举措。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即日起,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不再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

据介绍,在上海市和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留存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提交办理材料原件,主要包括: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或母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据悉,上海公安机关将在相关技术支持完成后,以“当场打印”替代“缴旧寄新”,即由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直接在原户口簿上打印新生儿户口信息页,不再收缴旧户口簿后邮寄新户口簿,真正实现长三角区域新生儿跨省(市)入户全面信息化办理,也为后续在全国范围内实现 “跨省通办”打下基础。

实现跨省(市)通办为群众办实事  长三角沪苏浙皖新生儿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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