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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洲案的讨论还在继续 江雪:经由陈永洲 我们去向哪里?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采编网 | 发布者:新闻中国采编网 | 发布时间:201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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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洲案的讨论还在继续 江雪:经由陈永洲 我们去向哪里?

新闻中国采编网 中国新闻采编网 谋定研究中国智库网 国研智库 国情研究  商协社团 谋定论道 经信研究 哲商对话 万赢信采编:陈永洲案的讨论还在继续。虽然这些讨论更多是媒体人的自说自话。在传统的大众媒体上,人们不会看到对这一事件公允的讨论,大众尚无从了解这一其实与他们利益息息相关的事件真相,而媒体人自身,除了经由央视披露的信息,又能了解多少呢?而报业内部,严肃的纠结之声,其实主要是两种,即:先呼唤媒体自律还是先呼唤陈案中的程序正义?

换言之,如要建设一个“自由与负责任的新闻界”,当先呼唤自由,还是先呼唤责任?是该先谴责强权加诸于媒体的锁链?还是先着力于建设新闻界自身的公信力与洁净的行业形象,甚至不惜壮士断腕,呼告泣血?

必须说,一开始,《新快报》头版“请放人”的呼喊戳中了自今年以来,所有关切言论处境的人心之痛点。此前,两高司法解释“五百转”在毫无舆论准备的情况下实施,张家川少年因网络言论被抓,微博上的大V薛蛮子戴着手铐在央视自述嫖娼史……与此同时,各地抓捕网络上的言论出格者,并在报章上宣布庆功,多地抓捕人数达百人以上。这就是陈永洲案发生的背景。

所以,当《新快报》,这一新闻专业主义声望并不卓著的纸质媒体喊出“请放人”这三个大字时,某种程度上,也如一杯他人之酒,浇中了我们内心的块垒。可惜,很快,抓人、上央视悔罪、官媒批判的“薛蛮子模式”被如法炮制,陈永洲在央视上陈述自己收钱参与商业倾轧的罪状,说到“收钱”,他甚至在镜头里露出一丝诡异的微笑,让很多此前支持“新快报力挺记者”的人齿冷。

正如周海燕文章中所说,国家对意见分层治理的模式颇为有效,在陈永洲这一层,结果就是让那些声援者分外尴尬。

情形开始发生变化,在此之后,新闻界的声音开始更多地转向行业“自律”,记者协会开始展开自我批评,而来自那些原本已足够自律的中国一流媒体人的声音,则因自身的声望,传播更广。

的确,胡舒立的财新团队,可能是当下中国在新闻专业主义方面实践最完美的团队。财新团队在恪守新闻伦理、最大程度地接近国际行业规范方面,在目前状况下,都堪称模范。

然而,这次,不少始终关注陈案程序正义的同业,开始批评胡舒立的“新闻寻租不可恕”是避重就轻。一个可以看见的事实是,在官方的批判声中,以及新闻同业开始“低头自我反省”的纠结中,一开始就超越新闻界而引起普遍关注的“程序正义”问题,此时基本在微博这样的社交媒体上被稀释了。

11月3日,关于呼唤陈永洲一案程序正义的声音,在微博上已经很少。零散可见的声音,来自一些法律人,包括富敏荣先生这样关切媒体处境的律师。这一天清早,我看见贺卫方老师的微博,眼眶竟至湿润。贺老师依然在微博上关注陈永洲案。他说:“一个法治主义者的信念:我不能忍受电视对一个人进行审判,也不能接受民意对人是否有罪的判断。哪怕一个人在警察或电视镜头前供认有罪,他是否犯罪仍然有待法院经过公正的审理作出判决。在终审判决作出前,任何人都应被推定为无罪。”

我想,痛切呼唤行业自律的胡舒立,也应该是一个法治主义者。因为财新始终关注的原本就是市场与法治,并当此为转型时期最重要的命题。

然而,同样痛切呼唤关注陈永洲可能遭受不法审判、媒体自由遭受的侵害已愈演愈烈的的宋志标他们,难道就不是新闻专业主义者?这些在此刻发声的呐喊者,以及那些看不见的沉默者,可能都是秉持理想、跋涉许久,在行业自律方面相当严肃的人。所以,当对这些大问题的讨论演化成周遭的一些口水时,让人多少有些兴趣索然。很多人认为,当然要呼唤行业自律,但现在并不是最好的时机。

因此而有了另外一个悖论:最好的时机在哪里?如展江老师所说的权力与资本的双重封建化之下,新闻业本来沉疴已久,在过去10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一点新闻专业主义如今又面临沦丧的今日,我们再不呼喊,再不建立,我们还有机会吗?

另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这些呐喊,这些纠结中的声音,发生于一个并不完全的“新闻界”,就如今日呼唤自律的媒体人,其实是一群相对来说最为自律的市场化媒体的新闻人。这也原不奇怪,只有在一群真正的职业新闻人中间,才能产生这样“以最大程度的新闻专业主义来保护自我”的诉求。

我也曾烦扰于这些声音。然转念一想,佛经中有“出种种微妙之音”之语。其实,在今日,种种微妙之音,看似纠缠与痛苦,其实也便是我们的希望。至少,我们还在讨论,还在争议。那些看起来分裂的,其实也是一致的:反对强权对言论的钳制,也要建立起行业的自律。这二者,又何来矛盾?它们原本并行不悖。于我,可在这两个面向上,去竭力守护,尽一个现实的理想主义者的努力。

所以,我在陈永洲事件之初,就一直在微博上呼吁:我们不为媒体自身可能存在的问题背书,但必须为警权可能被滥用保持最大的警惕。

我至今认为,程序正义的大问题,是陈永洲事件中的最大命题,当我们声讨批评陈永洲的声音,建立在已经认可央视的自证其罪上时,我们已经忽略了这一命题。我们在那一刻,已经不是一个法治主义者。

我们呼唤程序正义,难道不是为公众呼唤程序正义?陈永洲是记者,更是公民。记者不是特殊生物,也是生活在这个不完美世界中的普通公民。

而在另一个面向上,我也始终认为,在现实的情境中,如果我们还要做“新闻民工”,那么新闻专业主义就是保护自己的最重要的砝码。诉诸悲情不能挽救我们,坚守新闻专业主义却有可能,这包括我们恪守记者的职业伦理。

2010年在成都参加中欧论坛媒体组的一个讨论时,当被问及:你作为媒体人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在座诸君都说是新闻自由,而我说,我最希望的是,中国记者能建立起不收红包的普遍共识。

那是我最切实的心里话。

当年怀抱理想进入新闻,也庆幸一直到今日,我始终不耻于言说理想。然而,一个基本的行业伦理规范尚没建立的行业,又怎能让我们安身立命?职业伦理的规范,关乎到我们的职业荣耀,也关乎到我们自身人的尊严。

然而,更进一步讲,真正能荣耀我们职业的伦理规范,“不收红包”也只该是最低标准的要求。

在陈永洲案喧嚣之时,“刘萍案”在媒体上无一点声响。这就是我们今日的媒体议程设置之现实。即便是中国最一流的媒体,你也必须接受现实。你所设置的新闻议程,于记录历史而言,有一部分是缺席的。这部分,如今,只记载在网络上。在这一点而言,面对历史,我们只有耻辱,“我们都是镜子里的同谋”。

我深知,我们身处一个多么复杂的世界。在今天,我们纠结,但也要走出纠结。哪怕只有一小撮人,能否建立起共识?于陈永洲案而言,我们必须呼唤程序正义。我们曾在夏俊峰案中呼吁。我们曾在李庄案中呼吁。我们曾为公民权利呼吁。今天,我们也要为一个不争气的同行呼吁。

于此之外,我们也要建设。从陈永洲案,我们该起步,该吸取经验与教训,在不久的将来,建立起一个新闻行业的伦理公约,说清楚一些问题,哪怕仅仅是不收红包,形成一个最底线的共识。

是的,经由我们不争气的同行陈永洲(或许,你认为他不是,但他确实是),让我们出发,做一个法治主义者,也做一个新闻专业主义者。的确,这一切那样艰难,然而,对那些始终对真相怀有好奇、始终被生命中的激情驱使,去寻找真相的人来说,对那些希望服务众生、寻求公义以让生命更有意义的人来说,这,原本就是我们的宿命。(作者系调查记者,前华商报评论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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