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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有一个“冤”字 周清树:法治输了,唐慧赢了吗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采编网 | 发布者:新闻中国采编网 | 发布时间:201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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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有一个“冤”字 周清树:法治输了,唐慧赢了吗

新闻中国采编网 中国新闻采编网 谋定研究中国智库网 国研智库 国情讲坛  商协社团 谋定论道 经信研究 哲商对话 万赢信采编:周五下午,我从地铁站出来,远远便看到报摊上的《南方周末》,背景有一个“冤”字的唐慧照片分外显眼。读完“编者按”后,我第一感觉是:《南方周末》要挨骂了。

在“唐慧劳教案”二审宣判前 5天,即 7月 10日,我采访了永州市某领导。这次采访时长 3个小时 10分钟;7月 11日至 14日,我和永州市公安局一些人也就唐慧个人、“唐慧案”有过交流;7月 14日晚,我在长沙采访到了唐慧。

这是我第一次比较深入地了解“唐慧案”。之前,我对唐慧以及“唐慧案”的了解,只停留在公开报道、与同行的交流上。

基于从永州官方以及唐慧处获得的信息,说下我对《南方周末》稿件的理解,对“唐慧案”的一些看法。

南方周末的报道主要在写“唐慧女儿案”,我对这个案件没有太多了解,对该案本身不做任何评价;我对“唐慧被劳教国家赔偿案”也不是特别了解,同样不做评论。

此外,在唐慧被劳教的消息引发关注后,媒体又曝出“唐慧女儿案”中警察涉嫌强奸唐慧女儿乐乐、秦星“假立功”等消息。暂且将之笼统称为“唐慧案中案”。

下面对案件的一些看法和事实陈述,多是针对“唐慧劳教案”以及“唐慧案中案”。

监督公权并不等于放任私权

对于南方周末稿件的具体操作手法,我不做评价。只认为,南方周末的稿件提供这样一种“非主流”的方向是对的。

在“唐慧劳教案”二审宣判前,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廖隆章高密度发布有关唐慧及其女儿的质疑信息,已经引起巨大网络争议。在此基础上,媒体有义务还原一个相对真实的唐慧。

一位我非常尊重的潇湘晨报前领导在微博上转发该报道时说,媒体天然的监督对象是公权力而非不老实的公民。这种观点代表了很多不认可南方周末稿件的人的意见。

恕我不能认同。监督公权并不等于放任私权,尤其是在公共事件中。公共事件的意义,本就在于推动法治和社会的进步。审视、反思公共事件中走偏的每个细节,这才是媒体报道的意义所在。

我的看法是,南方周末是在此基础上,探讨现有信访维稳制度下,法治和唐慧如何偏离轨道,并不在于否定唐慧。

报道受到争议很正常,我也不认为这是件坏事。真相、反思和进步总是与争论同行。

再谈卖淫店老板“假立功 ”真相

南方周末关于卖淫店老板秦星“假立功”的调查,得出“真立功”的结论。这同样引起很大争议,其中包括我很喜欢的新浪微博上 ID为 @破破的桥 老师。他在长微博上对此提出了很多质疑(具体质疑请参看 @破破的桥 长微博《脱轨的唐慧》)。

事实上,周兰兰确实自杀了,秦星也确实救了她。

我在永州市公安局采访时,看到了事发前后看守所内的原始视频、周兰兰承认自杀的讯问笔录、值班民警的交接班记录、13名同押人员的签名笔录,以及湖南省调查组的现场调查视频。

对这个问题,永州市公安局非常想说,他们做了一份详尽的PPT.但由于湖南省调查组还没有对外公布调查结果,他们没有权力对外公布。

这就衍生出另一个问题。秦星正在死刑复核,按照永州市公安局相关人士的分析,如果她被认定立功,在我国刑法贯彻保留死刑、坚决少杀、防止错杀的政策原则下,秦星极有可能被改判死缓或者无期。

试想,如果湖南省调查组一直没有公布调查结果,秦星被执行了死刑。这可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即使这个人曾经犯过难以原谅的错误。

出于对 @破破的桥老师的尊重,特意回答他的几个疑问。

1.@破破的桥老师质疑南方周末以下这段话:监控录像显示,一个身体虚弱的女子扶墙走出监室,走向厕所……

至于周兰兰身体虚弱的描述和监控录像是否能拍到厕所。据我了解,周兰兰自杀前,一直在绝食,身体确实虚弱。监控显示,她在走向厕所时,扶墙、极为缓慢地行走。

监控录像拍不到厕所内情形。但并不能因为没有拍到厕所内情形而否认自杀。如果拍不到,又怎能单方面认可周兰兰的说法,而非其他 13人的说法。况且,周兰兰在这件事上的描述前后矛盾。这等于钻牛角尖。

2.厕所的钢管(网上的说法是钢网,实际上是一根钢管。看守所的厕所兼具浴室功能,在押人员可在洗澡时在上面挂衣物)是否能够承重一个人?

据我了解,这也是湖南省调查组当初质疑的一个问题。在湖南省调查组的当场调查视频中,一位体重超过 130斤(具体重量忘了,但肯定超过130斤)的男子站到了钢管上,时长约 30秒。

3. 13名同押人员是否在救人现场?我看到的原始视频中,13人均在场。汪婷和秦星是最先跑进厕所的人,其他人员随后赶到(厕所在放风场,与监室隔了一道门,门敞开,整个监室并不大),并一起将周兰兰抬到了她们睡觉的通铺上。

4.值班干警周爱国是否被收买。这个我也不知道,不排除这种可能。但在当时情况下,被收买的代价显然太高。个人认为,这种猜测稍微阴谋论了。

劳教唐慧不能明说的隐情

在 2011年 3月 15日以前,唐慧受过几次行政处罚;两次治安拘留;一次刑事拘留;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对她有过一次训诫。

2011年 3月 15日以后,唐慧还有 7次被相关部门取证了的违法事实。包括媒体经常提及的她在永州中院立案大厅吃住 15天。

在 2012年 8月 2日永州市公安局决定劳教唐慧前,永州市零陵区公

105安分局已经三次呈报对唐慧劳教,永州市公安局的对外说法是:考虑她的女儿未成年,需特殊照顾,没有批。

实际上,永州公安局有“不想招惹唐慧,怕她以后到公安局来闹”的顾虑;此外,唐慧女儿的案子已经受到很大关注,他们也考虑了舆情因素。

在永州市零陵区公安分局第四次呈报对唐慧劳教时,出于上述三次没有批准的考虑,永州市公安局也犹豫过,还是不想批。只不过,他们受到了来自上级的压力。

去年 4月,湖南省公、检、法、司四个部门联合下发了一个以数字命名的文件(不便写出),对十几类违法行为给予了处罚的指导意见。其中,唐慧的行为符合劳教条件。

彼时,有一场举国关注的重要会议将在北京召开。

基于上述背景和文件,永州市公安局受到了来自上级的压力。

永州公安局一想,反正在现行劳教法律的规定内,也可以对唐慧处以劳教。就批了。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唐慧被劳教,很大程度上,仍与地方政府维稳压力有关。

“唐慧案中案”的调查结果

2012年 8月,在唐慧被劳教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后,媒体又曝出乐乐案中警察包庇被告人等消息。湖南省政法委为此成立调查组,分别对涉及强奸、劳教、“假立功”、秦星与警界关系等问题进行调查。

将近一年过去,调查结果仍未公布。

我将上述 4个问题称为“唐慧案中案”。

因为属于南方周末的报道范畴,“假立功”的问题我放在了前文,不再多讲。

关于秦星与警界的关系。南方周末报道中有过调查,与我获知的情况相同,也略过。

关于涉嫌强奸唐慧女儿的两个民警的调查结果。湖南省劳教委在撤销了唐慧的劳教决定以后,唐慧举报了两个民警,说与乐乐发生了关系。

一个是永州市交警支队的刘某,一个是零陵区公安分局民警雷某某。

永州市公安局、检察院以及湖南省调查组对这两个人的调查结果早有认定。那就是,在排查完唐慧提供的所有线索后,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上述两个人涉嫌强奸唐的女儿。

在这种情况下,永州市公安局、湖南省调查组跟唐慧有过十几次沟通,要求乐乐来接受询问,唐慧以女儿不愿意见陌生人,尤其是陌生男人为由,不让女儿接受询问。调查无法继续。

永州市公安局对此非常委屈:你说女儿被强暴,当事人不出来接受询问,没有新的线索,案子没法查下去了。

在我采访时,永州市公安局打算近期再做唐慧一次工作。不知道现在情况如何。

关于唐慧被劳教的认定。去年 8月,唐慧被劳教,劳教决定在 8天后被湖南省劳教委撤销。舆论自此认为:省劳教委都撤销了该决定,永州公安局是违法的。

事实上,在湖南省政法系统来看,劳教唐慧并不违法,符合现行劳教法规。

湖南省劳教委的撤销决定,以及湖南省高院的二审判决,均认为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的劳教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理由是,考虑到唐慧女儿的案子死刑复核还没有下来,在这种情况下对她劳教,缺少人文关怀。

在去年 8月,“唐慧劳教案”引起全社会关注时,永州市公安局受到过来自上级的批评,批评内容并不是针对劳教本身。永州市公安局一位领导说,上级也觉得他们是在依法办案。

法治和唐慧双输

个人认为,从永州公检法和唐慧——这两个对立方考虑,造成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共识的一个原因是,双方所认定的公正不同,奉行两套价值体系。

唐慧认定的公正,带有浓厚的主观感情色彩;而官方认定程序正义。这也是永州公检法觉得委屈的地方:我们前期有错,但没有影响案件进展和最终结果,且后期正义得很。你们为什么总揪着这么点瑕疵(瑕疵为原话)不放,而看不到唐慧的无理取闹。

但事情的根本,还在于信访维稳制度,双输的局面。

对于唐慧来说,她需要面对女儿创伤过后的精神障碍和难以治愈的性病;7年时间内,这个个子不高的母亲从永州一路跪着北上。即使赢得了判决,却早已输掉尊严。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其公正早在“唐慧案”系列荒唐闹剧中荡然无存(具体参见南方周末稿件,以及新京报记者涂重航采写于今年 4月的稿件《“稳控”唐慧拉锯战》)。

在这种制度下,法治不彰,得到苦果的远不止唐慧们,还有苦果的制造者。

令人欣慰、同样令人无奈的是,永州官方也承认这一点,却无力改变。

还是回到原点。我认为,南方周末的稿件恰是提供了这样一种观点:信访维稳制度下,法治的困境。

据南方周末报道,包括秦星在内的“唐慧案”中其他 7名被告家属,在看到唐慧的成功后,决定要向唐慧“学习”上访。永州当初为了稳控唐慧的种种努力,获得的回报,只是让自己再次深陷泥淖。

(作者系新京报记者)

附:网友热议南周反思唐慧案报道

@环球时报评论:如果属实,是一起严重的冤案,是中国地方司法的污点。希望死刑复核时应慎重考虑。周和秦两个也是年轻人,还涉及另一未成年人,不能因为唐慧能闹,就得让两个人死。每当舆论轰动一时的案件,往往做不到真正依法判决,太多人在无意中做了不同方面的帮凶。

@陈文伍:「唐慧」有几个媒体人在批评唐慧,她只是一个草民,确实有恶习,谁没有恶习呢?这个世界上有完人吗?我们不能要求一个草民成为完人!我只想问问批评的人,你们上访过吗?知道上访的艰苦和受折磨吗?如果没有,请你不要批评,因为你没有资格批评一个受难的人!而不去研究造成伤口的原因 ,不去批评造成伤口的制度和人 !如果只是怒其不争,请把不满留在你心里!

@深圳陈冰:我基本相信南周关于乐乐案真相的报道。今年唐慧胜永州劳教委的判决前,有永州当地的律师说,这个案子充满波折,并非依法办案,而是被政治考虑和民间情绪所绑架。现在,真相似乎渐渐出现了,但也许还不是最终的真相。

@白云红叶 1221:唐慧是通过法律取得的胜利!何来法治赢否之怪论!这种标题也能见诸报端其本身就是对法律的戏弄!

@羊毛兔子兰越峰:南周柴会群记者的报道,让乐乐事件拔河比赛的红线终于回到基点,平衡报道带来不平静,最终平静下来回归理性。弥补暂时缺失的社会救赎。

@黄阿水:作为普通的读者,南周的报道,我认为核心是维稳这面大旗是如何使法治偏离,而不是来控诉唐慧。但是现在的讨论,又走向为舆论对唐慧的苛责。可以理解为媒体为之前的偏颇报道行为的辩护吗?但显然客观报道远比倾向偏见更专业。

@子扬君:如果不称唐慧为"伟大母亲",是否已经犯了众怒?如果还提出对唐慧人品的质疑,是否就是是非不分助纣为虐?尽管如此,我还是要说,在几个月前一张频频见报的唐慧落泪照,就已让我隐隐感到她的矫情与不真实。在一方势如破竹的时候,但愿我们也能听到另一方的声音。

@摘星手 010:在为女儿抗争的数年里,“没有谁有资格去要求唐慧成为没有缺点的抗争者。而以一个假想中的法治秩序去批判她,更展现了虚伪与残忍”。

@我是安卓机器人:这个文章写得很好,没有预设立场,也没有当事人双方(体制内和唐慧)过多的陈述,读者可以自己思考。

@喝下午茶的狗:一口气读完南周关于唐慧的三篇调查,感觉就像反转剧一样。正如网友所说:公知输了良知,政府输了原则,法律输了尊严,媒体输了底线。无需对唐慧谩骂,也无需对公知指责,只想两件事:我们为什么会如此容易地相信媒体,两头摇摆?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会发生?是什么阻碍了司法系统的独立判断?

@勇俭爱诚 Dr_Elroiwing:舆论一边倒的情况下,媒体敢站出来提出理性声音,就是良心。南周让我们重新去审视这个事件。法治除了要求实体正义之外,一定要保证程序正义。为了某个个案的更快更重地判决而牺牲程序正义,如何申张更多个案的正义?裹挟着舆论就可以妨碍司法公正,那是不是以后判决就看谁闹得大?

@文法刀笔吏:这期《南方周末》头、二、三版,我路过报摊时被吸引,买来读了两遍,推荐给同事、好友还有骂“社会之恶”、“制度之恶”的朋友看。我做过刑侦、法制、信访工作,应该说这篇报道很客观。在关己不关己的事件发生时如何做出客观、公正的价值判断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义务,有利于营造“法治中国”的氛围。

@壹 7得7:南周唐慧案报道,主旨认为量刑过重,这没问题,问题在于,你认为量刑过重,那你要多找找司法系统的错误,而不是用曲笔去描绘一个胡搅蛮缠的妇人,甚至暗示 11岁的小女孩所受苦难有自作自受的原因。强大严密的专政机关竟会因为一个妇人的撒泼打滚而予取予求?报道指向这样空前的结论,令读者大惑不解。

@郑坚 -湖南株洲:看到报道 ,才知道唐慧是神通广大,无所不能,背景通天,一人左右永州乃至湖南司法系统的伟大女人。才知道强奸 11岁少女,强迫其卖淫的鸡头,嫖客,渎职警察 ,都是如此善良弱势委屈可怜,令人同情。

@王志安:唐慧每次上访,被告的起诉罪名就开始加重,媒体在这期间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该报道如果把媒体的互动也报道进去,就更好了。

@ suin-57:唐慧以死相逼,法院就依她取消庭审;唐慧跪见公安局长,案件就顺她的意对嫌疑人严办。唐慧的耍赖手段并不稀奇,多少和她处于同等社会地位和文化水平的人用过同样的手段,但最终赔上了自己的命。为什么偏是唐慧能够一手遮天左右法庭?遍地是上访和维稳,却只谈一个简化的“法治”概念,做鸵鸟而已。

@博爾笛離譜:南方周末翻云覆雨马后炮。可唐慧女儿毕竟只有 11岁啊,无论主动还是胁迫,性侵幼女就该重判枪毙!唐慧案就该成为此类案件量刑的一个参考。

@中华律士:这个报道所有的出发点都旨在否定唐慧,尽管标题写的冠冕堂皇,作者的倾向性是非常明显的。是强迫还是自愿卖淫?对于如何看待唐慧的行为至关重要,“警方缺少强迫证据”被重点强调,但若非强迫,我们又该如何理解一个 11岁女孩自愿卖淫?报道却有意在回避。

@郭光东:「唐慧骗了所有善良的人」南方周末做了一篇极牛逼的颠覆性报道!此前,唐慧以弱小母亲形象为公众同情,没想到一直在撒谎、撒泼、胡搅蛮缠,其已涉嫌伪证罪、扰乱法庭秩序罪。

@李朝曙:有人说唐慧霸占法院,麻烦你也去霸占试试;有人说唐慧打警察,你也去打几个试试;有人说唐慧影响判决,你也去影响试试;有人说唐慧上访牟利,麻烦你也去上访牟利试试;好像唐慧无所不能、官员自愿受虐。你在中国活几十年见过吗。以上您只要有一项成功实施,并且您全身而退,我以后号召大家一直支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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