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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外乐清商会党建工作的现状分析和研究
信息来源:商协社团新闻网 | 发布者:新闻中国采编网 | 发布时间:201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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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外乐清商会党建工作的现状分析和研究

商协社团新闻网 新闻中国采编网 中国新闻采编网 谋定研究中国智库网 经信研究 国研智库 国情讲坛 万赢信采编:近年来,异地商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和纽带,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协调各方关系、沟通信息交流、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成为外出人员的“娘家”。

为了加强在外乐清商会党建工作,促进在外乐清商会更好地发挥作用,今年5-9月,我们专门成立调研组,就“当前在外乐清商会党建工作的现状分析和研究”课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实地考察了上海、北京、四川等地的乐清商会,共召开由商会领导、乐清籍企业家及党员等不同层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5个,发放调查问卷300份,个别走访11人,比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在外乐清商会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了在外乐清商会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加强在外乐清商会党建工作的有关对策措施。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当前在外乐清商会党建工作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大批乐清人走南闯北,到全国各地谋生创业,规模日益扩大,档次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逐渐增强。据统计,目前乐清外出人员30多万,约占全市人口的四分之一,其中有党员5000多名。这些外出乐清人集聚在异地他乡,在一些地方形成了自己的产业集群,每年创造的价值已接近我市的生产总值。为了更好地发挥在外乐清人的作用,我市于1996年以来,先后在广州、绍兴、桐乡、北京、天津等九个地方建立了乐清商会,现有会员企业928家,会员1978名,其中党员448名。

在加强在外商会建设的同时,市委积极探索在外商会党建工作新路子,在条件比较成熟、符合党组织组建条件的商会中建立了党支部,单独对商会党员进行管理;在设有乐清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党委的地方,依托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党委对商会党员进行管理;在其他不具备单独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商会,则以外出流动党员的形式,由商会党员户籍所在地乡镇党委对他们进行管理。

从目前我市在外商会党建工作现状来看,可分为紧密型、联合型、需求型、独立型和松散型五种不同的类型。

一是紧密型。这种类型的商会已建立党支部,且商会会长或副会长兼党支部书记,商会与党支部两者之间关系融洽、配合密切,党建工作氛围浓厚,党组织作用发挥较好,如桐乡、绍兴等地。

二是联合型。这种类型的商会虽未建立党组织,但所在地有乐清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党委,商会党员已纳入乐清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党委管理,且商会会长或副会长兼乐清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党委成员。目前党组织活动正常、制度比较健全、党员作用发挥较好,如北京。

三是需求型。这种类型的商会还未建立党组织,商会党员以其户籍所在地乡镇党委管理为主。目前商会要求建立党组织的呼声比较强烈,希望通过建立党组织进一步扩大商会影响、凝聚人心,如天津、四川等地。

四是独立型。这种类型的商会虽未建立党组织,但由于当地基层党委对党建工作比较重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比较全面,商会党员已经相对独立地纳入当地管理。

如在上海市,由乐清籍企业家创办的中发电气集团、胜华电缆集团、人民集团等都已建立党组织,并纳入了上海市基层党委管理。而且,这些企业的总经理都是商会会员,有的还是商会会长、副会长,同时他们还兼任企业党组织书记。目前,各党组织活动比较正常、制度比较健全。

五是松散型。这种类型的商会虽已建立党组织,但由于各方面原因,目前商会和党组织关系不协调、不紧密,党组织作用发挥也不突出,处于松散状态。如广州乐清商会在2004年换届后,商会工作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加之商会主要领导与支部负责人之间的关系不融洽,原本发挥较好的商会党建工作出现了“倒车”现象。

近年来,我市在外商会党建工作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大部分商会党组织和驻外党组织能积极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服务党员、服务会员、服务商会,增强了党组织自身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了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

一是加强了党员的教育管理。各党组织坚持把党员的教育管理作为首要任务来抓,通过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举办业务知识培训和组织外出考察等,加强对商会党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了党员的素质和能力。桐乡乐清商会党支部每年邀请桐乡市委党校教师和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北京、绍兴等地党组织每年“七一”还组织商会党员到西柏坡、抗日纪念馆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

并通过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加强了对党员的动态管理。北京联络处党委下属各党支部坚持每2个月一次的支部学习会,每次学习会由支部书记提前通知,并规定党员三次不参加学习,视为自动退出党组织活动,确保了党员到会率达90%以上,成为当地党组织学习的榜样。

二是维护了会员的合法权益。一些党组织通过开展政策宣传、加强业务指导、协调矛盾纠纷等,积极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绍兴轻纺商会党支部在轻纺城市场公司擅自大幅度提高营业房租金、非法拘禁2名乐清籍经营户的情况下,

一方面做好经营户的思想稳定工作,另一方面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通过正当渠道,协调了经营户与市场公司之间的矛盾,防止了事态的恶化。

为了帮助解决322名在京经商人员与大红门商贸城在商铺使用权上的经济纠纷,北京联络处党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把相关商会党员和会员组织起来,帮助联系律师,与商贸城管理方进行合法交涉,历经一年,为大家挽回经济损失高达20多亿元。

三是促进了党员的作用发挥。一些党组织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岗、党员服务区等,搭建党员作用发挥的平台,如北京京温服装批发市场党支部专门成立“党员爱心小组”,组织商会党员经常向其他经营户宣传诚信经营、文明经商的理念,定期打扫街道卫生,并在市场设立免费茶水供应点,受到了当地群众和广大顾客的好评。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桐乡乐清商会的党员团结协作,凭借共产党员的信誉,与中行桐乡支行、农行濮院支行、濮院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磋商合作,建立了由商会党支部牵头、企业分组、“信誉与保证金”相结合的银企合作新形式,为会员企业担保贷款累计达1亿多元。

近年来,广大商会党员在扶贫济困、抗台救灾、捐资助学等公益活动中也发挥了表率作用,如乐清籍企业家、上海中发集团党委书记陈邓华在得知今年苍南遭受“桑美”超强台风袭击、损失惨重后,就立即捐款12万元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

四是推动了所在地和家乡的经济社会发展。在党组织的教育引导下,广大商会党员文明经商、依法纳税,为所在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如在乐清籍企业家比较集中的北京南城大红门地区,如今已成为全国闻名的服装及辅料集散地,形成规模经营,其中12名商会党员在大红门地区投资超过千万元。

同时,广大商会党员积极回报家乡、回馈社会,为家乡建设慷慨解囊,出谋划策。如我市岭底乡张庄村在北京经商的党员投资400万元在家乡建成了2000亩红柿基地,为该村的脱贫致富开拓了新路子。四都乡在绍兴经商的党员为该乡垟岙村兴建小学捐资40万元,并自发筹集资金建立了教育基金会。此外,在党组织的号召下,许多商会会员也积极参与家乡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据统计,近两年来乐清在外经商人员捐资建设家乡总计超过3亿元。

二、加强在外乐清商会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在外商会中开展党建工作,既有利于保证商会的健康发展,扩大商会的影响,增强商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又有利于扩大党的执政领域,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把党的触角伸向每一个社会群团组织。因此,开展在外商会党建工作已是因运而生、因势而为。但在外商会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个新领域,它与农村、非公企业和其他社团组织的党建工作领域相比,具有较为明显的不同,特别是在外商会党建工作地域的跨越性、商会组织自身的松散性以及商会党员需求的多样性,给加强在外商会党建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主要表现为:

1、工作地域的跨越性与传统属地管理的模式不相适应,影响了在外商会党建工作大环境的形成。在外商会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工作地域的跨越性。这与传统的属地管理的党建工作思维有很大的不同,它要求我们必须突破原来的思维定势,从工作理念、管理机制、方法措施上进行创新,根据在外商会党建工作地域跨越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还拘泥于传统属地管理理念指导下的工作模式,不能适应在外商会党建工作发展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在外商会党建工作大环境的形成。

一是商会党建的管理体制未理顺。目前,从全国范围看,对在外商会党建工作还缺乏一个自上而下的统一管理体系,没有一套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措施,致使一些基层党委对在外商会党组织的管理体制不顺、指导乏力,影响了在外商会党建工作大环境的形成。

当前,我市9个在外商会在业务上全部归属市工商联管理,因市工商联党组织隶属于市直机关党工委,于是在外商会党组织也由市直机关党工委管理。但是,从实际操作来看,这种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在外商会党建工作发展的需要。由于商会党员一般为农村外出党员,平时与家乡的沟通联系主要在其所在村和乡镇,由乡镇党委加强对这些党员的教育管理比市直机关党工委则更具可行性,这样,还可以使组织关系在村的商会党员和组织关系在商会的党员有一个共同的管理者,便于上级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

如2002年乐清驻绍兴办事处撤销后,挂靠在办事处党委管理的轻纺商会党支部也同时解散,从而导致市直机关党工委无法对商会党员进行有效管理,此后我市根据商会党员的户籍,组建了由乡镇党委管理的驻外临时党支部,才保证了商会党员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由于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工作重心并不是在外商会党员,他们在这方面考虑相对比较少,容易出现信息传递不及时、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商会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党建工作的互动平台未形成。对流出地来说,商会党员是外出党员,而对流入地来说,商会党员是外来党员,因此,加强在外商会党建工作,客观上就要求流出地和流入地城市之间必须有经常性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合作,共同加强对商会党员的教育管理。然而,由于各地普遍受传统管理模式的制约,目前城市之间党建工作的互动平台和交流渠道尚未构建,客观上影响了商会党建工作的全面开展。

如在天津、四川等地,在外商会党建的工作基础相对薄弱,而商会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城市之间又没有形成商会党建工作的交流平台,导致流出地党组织对在外商会党员的具体情况不了解,难以实施有效的教育管理。从问卷调查情况来看,商会会员认为当前商会中党员队伍现状“一般”或“较差”的有45.5%。此外,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党建工作水平的不同,党务部门对商会党建工作的认识也不统一,在主观上影响了城市之间党建工作互动平台的构建,影响了在外商会党建工作大环境的形成。

三是对商会党员的管理措施不到位。由于商会党员直接从事经济活动,在经济业务交流中的跨区域流动十分频繁。而在传统属地管理理念支配下的党员教育管理模式,偏重于对本地党员的教育管理,这样容易造成对外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会党员受市场经济趋利性的影响更为明显,他们的思想认识更加复杂,从而给党员教育管理带来了更大的难度,影响了在外商会党建工作的有序推进。

在调查中,有的商会就反映,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淡化,党性意识欠缺,组织观念不强,自律要求不严,往往只是一门心思图赚钱,外出前不与党组织打招呼,外出期间不主动联系党组织,不汇报思想,不交纳党费,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调查问卷显示,对所在地和家乡党委政府工作开展情况不关心的商会党员就占35.5%;平时遇到困难也没有想到找党组织的商会党员也有26.8%。

2、商会组织自身的松散性与党组织规范运作的要求不相适应,影响了在外商会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在外商会党组织正常运行离不开商会的支持,党组织的规范运作更需要明确自身功能定位、加强党务工作力量、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以确保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但商会作为民间自治组织,会员之间联系并不紧密,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松散性,这对党组织运作需要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带来了很大困难。

一是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不明确。由于商会组织的松散性和会员的趋利性非常明显,这要求商会党组织在功能定位上不仅要发挥应有的政治功能,而且还要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凝聚广大商会会员,使会员的合法经营权益得到维护,个人财富得到积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以避免党建工作与商会工作出现“两张皮”的现象。

但从调研情况看,很多商会党组织和商会党员的思想认识,还停留在单一的政治功能层面,认为商会党组织主要还是扮好“政治核心”角色,只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就好了,除此之外,与己无关,以致于陷入就党建抓党建的旧框框,使党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另外,商会党组织平时在广大会员中的地位也不是很突出,从调查问卷看,商会会员对商会建立党组织的态度认为“无所谓”或者“没有必要”的达37.1%,认为在商会建立党组织对加强商会工作领导、促进商会发展没多大实际作用的还有21.2%。

二是党组织负责人的素质能力不适应。商会党组织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赢得商会领导层、商会会员和党员的共同认可。特别是商会会长、副会长等领导层在商会内部通常处于强势地位,他们在社会上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一定的影响力。

如乐清9个在外商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和秘书长中,就有县市级以上人大代表4人、政协委员9人、其他社会职务20人。这在客观上就要求商会党组织负责人人选,不仅要具备一定的党务知识,而且还要同时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以便召集和团结松散流动的商会党员和广大会员,尤其是处理好与商会领导层的关系,得到他们的普遍认可,否则作用发挥就很可能沦为空谈。

但在实际工作中,商会往往没有这样的合适人选,目前的一些商会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经商人员兼任,自身党务知识比较欠缺,平时往往忙于商务活动而对党组织开展活动比较随意,难以把握商会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趋势,更谈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问卷调查显示,商会会员认为当前党组织书记素质和能力“一般”或“较差”达46.3%。

三是党组织的保障措施难落实。党组织的规范运作需要商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但由于商会的松散性,自身没有经济收入,它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会员每年缴纳的会费、理事单位的赞助等,不像机关、企事业单位,他们的党组织开展活动都有比较充足和固定的经费保障。

从实际工作看,商会这些经费仅仅保证自身的正常运转已有困难,一些商会会员在执行商会工作时通常是无偿的,有时甚至需要自己掏腰包,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商会及其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如在广州乐清商会,就有一些商会会员反映,自己缴纳的会费和商会发挥作用不对等,参与商会交流的积极性已经减弱。

一旦商会连自身的工作会议都难以正常召开,那么,党组织开展活动就更难以落实了。另外,党组织的规范运作还需要有固定的活动场所,虽然目前一些商会通过租借等方式解决了办公场所问题,但一般只能满足自身日常运转的需要,还不能保证商会党组织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的活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组织的作用发挥。

3、商会党员需求的多样性与党组织提供的服务不相适应,影响了商会党员教育管理的正常开展。由于商会党员从业的多样性、分布的广泛性以及受自身文化水平的影响,不同的商会党员有不同的工作和学习需求,这要求商会党组织在为党员提供服务时必须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党员的不同需求,以提高商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但在实际工作中,商会党组织因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而难以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影响了商会党员教育管理的正常开展。

一是党员教育方法不符实际。

首先,党员教育要求的单一性与不同党员需求的差异性存在矛盾。当前,党员对教育需求各不一样,特别是商会党员流动范围大,加之党员年龄、文化结构的不同,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更为突出。而一些商会党组织在工作中忽视了教育对象需求的差异性,没有从实际出发,在教育要求上往往过于强调一致性,不能做到因人施教、因材施教。

其次,党员教育内容的一维性与党员思想的多维性存在矛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决策多元化、利益多样化,带来了党员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多元化,尤其是商会党员走南闯北,接受新鲜事物多,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转变比较快,已经由封闭型转向开放型,单一思维转向多元化思维。而一些党组织在党员教育内容上却显得单一、空泛,不能贴近思想实际,难以解决党员深层观念的思想问题。

第三,党员教育形式的静态性和党员活动的动态性存在矛盾。商会党员的流动性、分散性,使党员教育在人员、时间上都难以落实。在这种情况下,集中上课、统一培训的党员静态教育形式也越来越不相适应,这将直接影响在外商会党建工作的成效。调查显示,在当前商会党员学习教育存在的问题中,认为“形式单一”的占41.4%,认为“内容枯燥”的占13.8%,认为“针对性不强”的占44.8%。

二是组织关系迁转方式不够灵活。商会党建工作的开展,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党员这一基础。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出身于农村的商会党员不愿将组织关系迁到在外商会党组织。他们之所以不愿意迁转组织关系,关键是组织关系放在村里,自己在村里有发言权,什么时候也不会少了他的“一亩三分地”。

即使在乐清驻外党组织比较健全的北京市,在册的308名乐清籍党员中,组织关系在驻京联络处党委的仅61人,其中近年来发展的党员就有56名,而迁转组织关系的5人都不来自农村。这要求我们改革现行的组织关系迁转方式,如在农村党员组织关系迁转后,继续保留其在村里的发言权,当村党组织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及时提前通知其参加会议,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这样,才能提高农村党员将组织关系迁至商会党组织的积极性。

三是在商会中发展党员程序比较复杂。据调查,我市各商会会员中,80%以上是青壮年,他们大多数文化程度较高、头脑灵活、致富能力强,要求入党的愿望也比较强烈,是当前发展党员的最好源头。但是,他们在户籍所在地要求入党时,一些农村党组织往往以他们长期外出、情况不明等理由,不接受其入党申请,即使接受了,也由于申请人长时间外出流动,村党组织的培养联系措施又难以落实。

因而,他们一般只能在商会党组织或驻外党组织中申请入党。而在异地要求入党时,目前的发展党员工作为了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既要涉及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工商联党总支和乡镇党委,又要涉及其户籍所在地村居和外出地村居(单位),程序比较复杂,往往造成时间上的拖延。调研中也反映,一些符合入党条件的商会会员要求入党时,打了六七年的报告还批不下来,甚至有的打了十年报告还不能批下来,明显影响了优秀青年入党的积极性。

三、加强在外乐清商会党建工作的对策措施

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在外商会党建工作,是各级党组织需要深入探索研究解决的新课题。我们认为,在实际工作中,要按照“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的原则,认真解决好以下几方面问题:

1、明确商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开展在外商会党建工作,

首先要对商会党组织的功能进行科学定位。由于在外商会组织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在在外商会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除党建工作的一般要求外,还应高度重视在外商会的民间性质,尊重在外商会自治自律的特点,对在外商会不能放任不管,又不能控制过严,否则就容易使在外商会失去作为民间组织应有的活力。

因此,在外商会党组织职能的重点应以占领阵地、把握方向、教育党员、提供服务为主,通过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商会工作的指导和引导,使商会发展坚持正确的方向;通过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通过及时吸收政治合格的优秀商会会员入党,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通过帮助商会协调各种关系,维护商会会员的合法权益,教育引导广大会员在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大力回报家乡建设等,使在外商会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推进器”和政治稳定发展的“安全阀”。

2、努力形成商会党建工作科学的管理体系。开展在外商会党建工作,必须形成自上而下、健全统一的管理体系,才能够确保商会党建工作长抓不懈,抓出实效。

一要理顺管理体制。要改变目前在外商会工作业务上由市工商联领导,党务上由市直机关党工委领导的管理体制。鉴于目前我市已建立市社会党建工作委员会和重点乡镇社会党建工作委员会,可将商会党组织的管理权限划归市社会党工委,由市社会党工委加强对在外乐清商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这样,一方面可以通过市社会党工委,整合市工商联、机关党工委等部门的党建资源,建立联席会议、日常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商会党建工作的统一管理;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市社会党工委,加强对乡镇党委及其社会党工委有关商会党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形成在外商会党建“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要明确管理权限。在理顺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从各地实际出发,认真解决好对在外商会党组织的管理权限划分问题。一般情况下,由市社会党工委负责在外商会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由市工商联党组织、各乡镇社会党工委积极协调配合。同时,对所在地设有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党委的,商会党组织宜由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党委管理为主,受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党委领导,市社会党工委要切实加强对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党委的工作指导,确保商会党建工作的整体推进。若所在地对流动党员管理较好的,商会党员宜委托所在地基层党委管理为主,在考虑组建商会党组织时,还应防止出现重复建设的现象。

三要加强工作联络。要建立健全商会党建联络员制度,尤其是针对商会组织工作内容的自主性和不确定性,以及商会党组织负责人普遍缺乏党务知识的实际,可从机关部门专门聘请一些熟悉党务工作的干部担任在外乐清商会党建联络员,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工作联系沟通,帮助提升在外乐清商会党建工作水平。同时,要加强城市之间的党建合作,通过沟通信息、增进交流,努力形成城市之间的党建工作互动平台。

3、不断改进商会党员的教育方法。要根据商会党员流动性、松散性的实际,坚持业余、分散、小型为主的原则,不断改进教育方法,切实加强对商会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

一要科学设置教育内容。针对在外商会党员思想多维性的特点,把教育内容划分为共性内容和个性内容两大块,共性内容是中央统一要求、有明确规范的,而个性内容则可由各商会党组织自主设置。按照在外商会党员的内心需求,突出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通俗性,努力把枯燥的教育内容变得生动起来。

二是积极创设教育载体。要找准在外商会活动与党建工作的结合点,增强两者的相关度,组织开展凝聚力工程、党员先锋工程、党员示范岗和“我为党旗添光彩”等活动,创新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形式,以影响和带动在外商会的广大会员做好各项工作。并通过落实关爱在外商会党员的具体措施,如给优秀商会党员一些政治待遇、增强其商业信誉度等,激发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引导其他党员主动亮出身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

三要开展双向学习交流。由市社会党工委和市工商联党总支确定专人定期向商会党组织寄送学习资料,使本地党委的工作任务在外出人员中得到贯彻落实。同时,由商会党组织及时向市社会党工委反馈商会党员的工作、学习、遵纪守法情况,使商会党员始终处在党组织的跟踪教育管理之下。

4、切实加强对商会党员的动态管理。

一要改进组织关系接转方式。要积极创新组织关系接转方式,建立自动联系、不脱节的管理机制。对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农村外出经商党员,其组织关系统一迁到户籍所在乡镇社会党工委,不计入村党组织应到会党员人数。商会党员持由乡镇社会党工委开具的党员特种证明信,参加所在商会党组织的活动。当村组织召开重大会议时,由村党组织书记负责提前通知,商会党员可凭乡镇社会党工委的证明,参加村里的会议,享有表决权,以提高商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另外,在条件成熟时,可考虑改进党员证管理,增强党员证的科技含量和信息量。并依托互联网,将党员证与身份证配套使用,以解决身份难确定的问题。

二要创新党员发展机制。商会党组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时,在其外出地进行公示,并通过其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会党工委征求商会成员所在地村居党组织的意见,经商会党组织或驻外党组织审核后,直接由市社会党工委审批,在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的同时,简化在商会中发展党员的程序,及时吸收条件符合的优秀青年入党。

三要建立商会党员联系会员制度。通过商会党员联系商会会员,及时向会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倾听他们的呼声,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积极为会员排忧解难,以此扩大党在商会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在此基础上,在商会中大力开展党员人才工程建设,通过把优秀会员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商会领导,把党员商会领导培养成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增强商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要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为解决商会党组织活动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可允许他们将党费全部自留使用,由其上级党组织代管,实行专款专用,定期审核。市委组织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商会党建经费给予适当的补贴,确保商会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同时,要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根据商会组织的特点,提倡商会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商会正副会长,加强与商会领导层的沟通,确保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推进在外商会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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