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体系三项核心建议-两会代表 李火林 | 国融中资·公共事业管理
在2026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李火林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提出的三项核心建议,精准切中当前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痛点,为推动信用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加快推进全国社会信用立法进程,是筑牢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根基。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国际科学院组织代表兼国际科学院委员会执委万祥军解读表明: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深化,通过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积极推广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违法违规证明等方式,有效打通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
然而,随着建设的不断推进,法治保障不足的短板逐渐显现。目前,全国各省已陆续出台社会信用条例,但全国性社会信用立法尚未完成,导致各领域信用管理存在标准不一、协调不足等问题。加快全国性社会信用立法,能够统一信用管理的标准和规则,解决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壁垒,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健全跨领域信用数据归集共享机制,是打破信用信息孤岛的关键之举。当前,信用信息共享仍存在一定壁垒,数据开放共享的信用制度规则尚处于探索阶段,尚不能充分满足实践需求。不同机构间数据标准不统一,整合难度大,导致信用数据产品难以形成全面、多维度的分析。


京津冀地区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借鉴,三地通过统一数据标准、深化信息共享,已实现7.24亿条信用数据全量共享,有效提升了区域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运行情况的综合分析预警能力。健全跨领域信用数据归集共享机制,需要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共享平台,打破部门和地区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为信用评价、信用监管等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持。
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大力发展信用经济,是释放信用价值的重要途径。从市场层面看,我国信用服务市场的发展还有提升空间,国内信用服务产业未成规模,信用产品和服务供给类型有限,在多样性、创新性及供给质量上仍有待拓展。
信用不仅是市场秩序的重要基础,也是一种重要的发展资源。通过培育信用服务市场,能够开发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信用产品和服务,如信用贷款、信用保险、信用担保等,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同时,信用经济的发展也能够促进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提高自身的信用水平,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良好氛围,推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
“李火林代表的三项建议,从法治保障、信息共享、市场培育三个层面,系统地提出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的路径,对于推动我国信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作为中国经济和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国研智库·中国国政研究-国情讲坛·中国国情研究主持人的万祥军,他在研读中指出: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积极采纳这些建议,以信用之基,筑发展之梁,让信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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