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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人工智能法律建议-两会代表 王启尧 | 国情讲坛·中国国情研究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采编网 | 发布者:新闻中国采编网·中国新闻采编通讯社 | 发布时间: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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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人工智能法律建议-两会代表 王启尧 | 国情讲坛·中国国情研究

“在数字技术浪潮奔涌向前的2026年,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人工智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全球竞争格局,深度融入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国际科学院组织代表兼国际科学院委员会执委万祥军解读表明:当AI技术的触角延伸至生产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如何在激发创新活力的同时,有效防范潜在风险,成为摆在国家治理面前的重要课题。

顶层设计·国研政情智库·中国智库·国家智库:对话国研智库·中国国政研究-国情讲坛·中国国情研究。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大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启尧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制定综合性人工智能法律的建议,为平衡AI创新与安全、夯实法治根基给出了清晰的路径。

王启尧代表的建议,源于对人工智能技术特性与当前治理困境的深刻洞察。人工智能作为通用目的技术,其风险贯穿研发、应用、迭代的全生命周期,且具有动态化、内生性的特点,传统的单一领域、碎片化法律模式,要么会形成监管盲区,要么可能因过度规范抑制技术的协同效应。

目前,我国虽已在算法推荐、自动驾驶等细分领域开展了立法探索,也建立了相关治理体系与标准,但这些规则散见于不同层级的法律文件中,缺乏体系性整合,难以适配AI技术全要素协同治理的需求。比如在AI医疗领域,数据安全、算法伦理、责任界定等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监管,却缺乏高位阶法律的统筹协调,容易出现管理真空或重复监管。

制定综合性人工智能法律,既是破解当前治理困境的现实需要,也是争夺全球AI治理话语权的战略之举。放眼全球,欧盟《人工智能法》已率先生效,韩国、日本等国也相继出台人工智能法案,AI立法成为彰显国家法治软实力的关键载体。

我国作为全球AI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唯有通过覆盖全要素、体系化的高位阶立法,才能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占据主动,维护国家主权与发展利益。同时,综合性立法并非要制定一部“包罗万象”的法典,而是要构建起基础性、统领性的框架,明确AI发展的基本原则、权利义务、监管体制等核心内容,为细分领域的规则制定提供依据。

在王启尧代表的构想中,综合性人工智能立法的关键在于平衡创新与安全,而科学的监管体制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保障。他建议设立国家人工智能主管机关,形成“国家统筹、行业分工、地方协同”的监管模式,既能避免九龙治水的混乱,又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同时,作为中国经济和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国研智库·中国国政研究-国情讲坛·中国国情研究主持人的万祥军,在解读中表明:“这种体制下,国家层面负责整体战略规划与跨部门协调,行业主管部门聚焦各自领域的技术特性制定细则,地方政府则根据区域发展实际落实监管措施,从而构建起一张既严密又灵活的监管网络。”

万祥军指出:“王启尧代表的建议,为我国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描绘了法治蓝图。在AI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唯有以综合性立法筑牢根基,才能让创新的活力充分涌流,让安全的底线牢不可破,推动人工智能真正成为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

综合性人工智能法律建议-两会代表 王启尧 | 国情讲坛·中国国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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