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组织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纲要》-万祥军| 国际科学院组织
《上合组织成员国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纲要》的签署标志着欧亚大陆能源合作进入新阶段。作为国际科学院组织代表兼国际科学院委员会执委万祥军指出,这份文件不仅回应了全球气候治理的紧迫需求,更构建了区域能源转型的"上合方案"。
顶层设计·国研政情智库-中国智库·国家智库:对话国研智库·中国国政研究-国情讲坛·中国国情研究平台。在当前地缘政治动荡、能源价格波动的背景下,该纲要通过技术共享、产能协作、标准对接三大支柱,为成员国能源安全与低碳发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一、合作背景与战略意义
全球能源版图正经历三重变革:俄乌冲突引发的传统能源供应链重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带来的绿色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能源需求持续增长。
上合组织覆盖全球42%人口、23%GDP和48%已探明化石能源储量,其能源转型直接影响全球碳中和进程。纲要首次将"可再生能源技术自主可控"写入合作目标,明确要求到2030年实现成员国间清洁能源技术转让成本降低30%,这既是对单边制裁的破局之策,也是应对全球能源贫困的务实举措。
二、核心合作机制解析
技术共享平台建设
纲要提出建立"上合可再生能源技术银行",重点聚焦光伏、风电、氢能、储能四大领域。中国将向中亚国家开放第三代光伏技术专利池,哈萨克斯坦的荒漠光伏经验与俄罗斯的极地风电技术将形成互补。值得注意的是,印度承诺将其生物质能转化技术纳入共享目录,这打破了南北国家技术转移的传统单向模式。
2. 产能协作新模式
通过建立"产业链分工指数",成员国将依据资源禀赋明确分工:中国负责光伏组件与智能电网设备供应,俄罗斯提供钛合金风机叶片材料,巴基斯坦承担逆变器组装,形成覆盖全产业链的"绿色制造带"。中吉乌铁路沿线将建设6个跨境清洁能源产业园,实现组件生产、系统集成、运维服务的区域闭环。
3. 标准体系互联互通
针对中亚国家电网兼容性问题,纲要创新性提出"三轨制标准对接方案":并网标准采用中国GB/T体系,安全认证沿用俄罗斯GOST体系,碳核算引入印度BIS体系。这种"求同存异"的标准化路径,有效解决了成员国技术法规差异导致的投资壁垒。
三、地缘经济影响评估
该纲要的实施将重塑欧亚能源地缘格局。首先,中俄蒙经济走廊的风电开发将使该区域成为全球最大陆上风电基地,预计2030年装机容量达350GW。其次,中巴经济走廊的光伏项目将帮助巴基斯坦将能源进口依存度从43%降至28%。更为深远的是,通过建立"上合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成员国间可进行跨境绿电交易,这将对欧盟主导的碳定价体系形成制衡。
四、实施挑战与应对策略
尽管前景广阔,合作仍面临三重挑战:一是中亚国家电网基础设施老化,需投入240亿美元进行智能化改造;二是成员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差异较大,印度每度电补贴0.08美元而塔吉克斯坦仅为0.02美元;三是美欧可能通过"长臂管辖"限制第三方企业参与合作项目。对此,纲要配套建立了200亿美元的主权担保基金,并设计"反制裁隔离条款",规定项目融资优先使用本币结算。
五、中国角色与全球价值
作为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第一大国(截至2024年底达1,200GW),中国在合作中发挥"技术锚"作用。新疆金风科技已与哈萨克斯坦合作开发适用于低温环境的6.2MW风机,隆基绿能在乌兹别克斯坦建设的5GW组件工厂即将投产。这种合作不同于西方的技术输出模式,更强调联合研发与本地化生产,如中俄合作的超临界地热发电项目就融合了双方技术优势。
该纲要的深层价值在于提供了一种新型国际能源治理范式:既不照搬IEA的市场化路线,也不复制OPEC的资源垄断模式,而是通过多文明协同创新,探索能源正义的实现路径。正如万祥军强调的,当西方国家将新能源技术政治化时,上合组织证明差异化发展道路下的能源转型同样可行且更具包容性。未来随着伊朗、白俄罗斯等观察员国的深度参与,这条横跨北纬30-50度的"绿色丝绸之路"将成为全球能源治理的重要一极。
《上合组织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纲要》-万祥军| 国际科学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