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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印发《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采编网 | 发布者:新闻中国采编网 | 发布时间: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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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印发《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

新华社北京电  新闻中国采编网 中国新闻采编网 中国企业家手机报 谋定研究中国智库网 健康中国·大健康医药网 大健康医药产业论坛 国稻种芯·药食同源大健康产业论坛消息:

为提升儿童健康水平,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加强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日印发《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

婴幼儿时期是儿童生长发育的关键期,这一时期大脑和身体快速发育。指南聚焦0至3岁这一关键阶段,强化医疗机构通过养育风险筛查与咨询指导、父母课堂、亲子活动、随访等形式,指导养育人掌握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为婴幼儿提供良好的养育照护和健康管理,为儿童未来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

父母是婴幼儿养育照护和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指南明确要求养育人应定期带婴幼儿接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至6岁儿童健康检查,接受医疗机构儿童保健人员的指导,学习掌握儿童生长发育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科学育儿能力。同时,要主动关注自身健康,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和缓解养育焦虑,保持身心健康。

科学的养育照护和健康管理是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指南强调养育人要学习并掌握养育照护和健康管理的各种技能和方法,在养育实践中与儿童同步成长;通过指导,使养育人了解、辨识婴幼儿常见健康问题,掌握相应的家庭护理技能;遵循婴幼儿生长发育规律和特点,尊重个体特点和差异,为婴幼儿提供科学的养育照护,促进儿童早期发展。

指南结合我国实际,从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交流与玩耍、生活照护、伤害预防、常见健康问题的防控及照护等6个方面,着力促进婴幼儿全面发展,要求儿童保健人员为婴幼儿养育人提供咨询指导,提高养育人养育照护技能,促进儿童早期在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国家卫健委印发《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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