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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也只能找他们 柴会群:医疗报道中的“话语权”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采编网 | 发布者:新闻中国采编网 | 发布时间:201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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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也只能找他们 柴会群:医疗报道中的“话语权”

新闻中国采编网 中国新闻采编网 谋定研究中国智库网  国研智库 国情研究 商协社团 谋定论道 经信研究 哲商对话 万赢信采编:关于南京护士被打“瘫痪”事件,虽说真相仍未完全清晰,但有几个基本事实已经确凿无疑:第一,护士陈星羽仅仅是肩部被雨伞打了一下,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范畴”;第二,陈星羽至少没有器质性瘫痪,她在事发后不到一个月就站起来了;第三,陈护士的住院病历中曾虚构“脑震荡”、“全身软组织伤”等伤情。

——从深圳产妇“缝肛”门到南京护士“瘫痪”门

根据这些事实,可以反观一下媒体前期的报道。平媒中最早就此事做出报道的是南方都市报(详见南都2月26日报道《南京又现伤医事件 再次震动网友——事发地南京口腔医院官微指凶手系官员,网友呼吁警方介入》)。该报道中引用“多名南京口腔医院的医务人员”的说法称“陈已被打到不能动了,伞柄被打断。

”这显然与事实不符。根据监控视频,陈没有“被打到不能动”,伞柄也没有被打断;报道中称打人者为董安庆、袁亚平(夫妻)两人,事实是仅袁亚平一人动手打护士,董安庆未打护士。当然董确曾与一名男医生发生肢体冲突,但监控视频表明冲突中男医生明显更为积极主动,但此情节报道中并未提及。

在2月27日报道中,南都又引用鼓楼医院未具名医生说法称陈护士“瘫痪可能性很大”。2月28日,在警方公布监控录像之后,南都仍引用鼓楼医院未具名医生的说法称陈护士“基本瘫痪”。

综合以上种种,我认为南都报道存在的问题是严重的。当然,存在严重问题的也并非南都一家,在关于南京护士瘫痪门的前期媒体报道中,不少都明显地倾向陈护士一方,不自觉地充当了医方代言人的角色。


报道产生了严重后果,误导了公众,绑架了司法,使得虽有过错但并不构成犯罪的袁亚平被错误地刑拘。

但是,迄今为止,上述报道中的错误并未得到公开纠正和澄清,医疗界和媒体界对此均一片沉默。这一点,与当年几乎被盖棺论定为“假新闻”的深圳“缝肛”门报道可谓相映成趣。

这两起影响巨大的医疗事件,深圳缝肛门和南京瘫痪门我都曾做过报道(前者见《南方周末》2010年8月5日的报道《谁制造了深圳产妇“缝肛”门?》与2010年8月5日的报道《“缝肛”门:鉴定说“缝了”,医方露馅了》,后者见2014年4月24日的报道《“心因性” 南京护士被打事件?》,因此自认为有资格谈点看法。

“缝肛”门事件发生于2010年深圳一家民营医院,由本地媒体率先曝出,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当时曾跟进。当初媒体报道的基本内容是一样的:产妇的肛门确实被助产士动针缝;助产士的行为被深圳市卫人委确认违法;此外,深圳本地媒体记者还戳穿了助产士所谓“根本没动针”的谎言,并使得涉嫌包庇、袒护助产士的专家们洋相百出。

这些基本事实,至今也没有一项被推翻。不料,一年多后,央视《新闻调查》做了缝肛门的后续报道(题目为《难以缝合的伤口》)。报道以深圳市卫人委的调查结论以及助产士状告产妇丈夫的法院一审判决(该判决在节目播出时已中止执行)为依托,通过剪辑、暗示、偷换概念等手法,试图推翻前期媒体的报道。其基本立论是:助产士仅仅是出于善意缝了产妇痔疮,目的是为了给痔疮止血,而媒体前期报道将其夸大为“缝合肛门”,误导了公众。

这个节目回避了一些基本问题:如产妇究竟有没有痔疮?有的话痔疮有没有出血?这两个问题都是存疑的。另外更重要的,助产士在病历记录中写的是痔疮是在6点钟位置,但是司法鉴定结果却是产妇9点钟位置被缝扎,这证明就算产妇真有痔疮,助产士恰恰缝的是肛门其他地方而不是痔疮。此外,节目中还有意淡化了缝扎与结扎的重要区别(缝扎一来证明助产士撒谎,二来证明深圳市卫人委的调查结论错误),认为是抠字眼,但该节目本身恰恰又是在抠字眼上大做文章(如纠缠“缝肛门”与“缝痔疮”、“缝肛门”与“缝合肛门”的区别,用以暗示媒体报道夸大其词)。

总之,这期节目的内容是根本经不住推敲的。但因为《新闻调查》在业界建立的良好声誉,以及媒体在医疗报道中确实屡屡犯错,使得不少不明就里的同行被误导,以为缝肛门事件真的是有大问题。知名新闻研究人张志安也曾以《央视新闻》的报道为依据,批评媒体前期对缝肛门事件的报道存在“专业性缺失、技术性缺陷、情绪性偏见”。

至于医疗界,就更不用说了,缝肛门事件早已经他们定性为与“八毛钱”事件相提并论的假新闻。

在我看来,医疗界对上述两起医疗事件报道的不同态度,充分反映出他们对医疗事件一贯使用的双重标准。其症结就是“屁股决定嘴巴”。

比如,缝肛门事件中,“受害者”是患者,责任人是医务人员,医方的逻辑就是:哪怕助产士违法,哪怕助产士撒谎,但其初衷是善意的(是否真的善意另说),媒体在报道中若不体现这一点,只要有一点点瑕疵,就是误导公众,就是假新闻。

而在南京瘫痪门事件中,“受害者”是医务人员,责任人是患者。逻辑就倒过来了:因为护士被打了,就可以让媒体报道成是打“瘫痪”了,甚至可以造假病历误导媒体认为护士确实被打得很惨。只要按医方的意思报道了,无论与事实真相出入有多大,我都可以笑纳。

在医疗报道中,医方的这种话语权优势是由来已久和一以贯之的,也是具有深刻背景和内在原因的。

首先是管理体制原因。从地方党政管理角度特别是党的这一块,媒体与医院其实是兄弟关系,皆属“教科文委”。这就不难理解,负面的医疗事件为何很难被公众听见、看见。能被公众看见、听见的,也多是有利于医方的声音。

更重要的是利益因素。医疗广告在多数媒体广告收入已占到相当大的比重,投放广告的民营医院尽管广受诟病,但却是媒体的衣食父母。很多时候,媒体与医院以及卫生行政部门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比如,在缝肛门事件中,助产士在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支持下,以名誉侵权为由分别起诉了深圳本地媒体和产妇丈夫。

按说,作为一起因媒体报道产生的名誉侵权案,即使助产士有理,也应由媒体承担主要责任,而不能将责任归于给媒体报料的产妇丈夫。这是一个基本的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基本的新闻伦理。但离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助产士却因与媒体达成和解而撤销了对媒体的起诉,改为只起诉产妇丈夫一人。后来我听报道过缝肛门报道的深圳本地同行说,个中原因,是媒体迫于卫生行政部门的压力——该媒体每年有数千万的医疗广告收入需由深圳市卫人委审批才能刊登。

其他还有一些现实因素。媒体同行都很清楚,中国的综合类媒体,都有专门跑线的医疗记者,但除了日常报道之外,他们还承担了帮各自单位领导、同事及其家人的看病就医的重任。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他们一年到头甚至一辈子都不会写一条关于医院尤其是大医院的负面新闻了。

多数时候,面对强大的医院,不仅患方没有话语权,甚至连貌似更强大的警方也没有话语权。南京护士瘫痪事件就是如此,警方公布了监控录像,却被怀疑视频造假;公安局长说了句“护士没有瘫痪”,结果祖宗八代被人骂翻。迄今为止,除了一个造谣陈护士自杀的人被拘留,其他造谣、传谣者皆未受到任何处理。

这样的情况绝非孤例。2011年2月,我曾报道过上海新华医院伤医案(详见2011年2月17日南方周末头版报道《“最严重医患血案”?——上海新华医院“暴力伤医”调查》)。这个事件与南京护士瘫痪门有很多类似之处:医生的伤情被夸大,患者的声音被屏蔽;卫生部门站在了医院一边;媒体站在了卫生部门一边。

而在这两起事件中,警方皆陷入了类似的尴尬境地。新华医院伤医案(准确地说应该是“医患互殴案”)中,警方调查的结果与卫生局向媒体通报的内容迥然不同,但是在报纸上,占据压倒优势的却是卫生局的声音。

到了2011年8月的宝钢医院事件,警方干脆连“微弱”的声音也发不出来了。该事件的内情是:上海宝钢医院发生一起火灾,当时正在做一台手术,结果医生成功逃生,病人却烧死了。我曾就此事试图采访上海市消防局,结果被告知此次事件吸取了新华医院事件的教训,上面要求信息披露归口于卫生局,消防局不能说话。

同样因为相关原因,我写的关于这事的稿子也未能登出来。

医疗报道中,医方的话语权优势还体现在专业垄断和专家资源上。缝肛门与瘫痪门有一个相同之处,就是均涉及到诸多医学名词及专业术语。比如,缝肛门事件中一直纠缠不已的“缝扎与结扎”、“缝痔疮与缝肛门”;瘫痪门事件中的“器质性瘫痪”与“心因性瘫痪”,“脊髓震荡”与“脊髓一过性损伤”等。

基本上,这些复杂的专业名词不是为了把事情整明白,相反,而是为了把事情搞糊涂,最终的指向就是有利于医方。作为媒体人,其实只要稍下点力气,弄懂这些东西其实并不难。但是,肯花心思弄懂的似乎不多。

此外,两起事件中也均有专家出场。我的体会是:在这两件事里,专家们的基本职责就是如何把黑的说成白的。问题在于,这样的专家反备受媒体追捧。当然,也可以有另一种理解:不顾事实信口开河而又敢于公开亮相的专家,毕竟还是不多,所以媒体也只能找他们。(作者系南方周末记者)

媒体也只能找他们 柴会群:医疗报道中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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